新明中国拟实施股本重组后按“1供4”基准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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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明中国(02699)公布,董事会建议按下列方式实施股本重组:

  (i)股份合并,据此,将每1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并为1股每股面值1.00港元的合并股份;

  (ii)股本削减,据此,(a)公司已发行股本中因股份合并而产生的任何零碎合并股份将被注销,及(b)透过注销每股已发行合并股份0.99港元的缴足股本而将每股已发行合并股份面值由每股1.00港元削减至0.01港元;

  (iii)股份分拆,据此,于紧随股本削减后,将每股面值1.00港元的法定但未发行合并股份分拆为1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经调整股份;及

  (iv)股本削减产生的进账将用于抵销累计亏损。于抵销累计亏损后,进账结余(如有)将转拨至公司的可供分派储备账,并可由公司按所有适用法例以及大纲及细则所准许且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动用。

  于本公告日期,现有股份于联交所以每手2,000股现有股份买卖。于股本重组生效后,经调整股份将继续以每手2,000股经调整股份买卖。

  公司建议,待股本重组生效后,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股经调整股份获发4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供股股份1.12港元 的认购价进行供股,借以(i)透过发行最多75,144,880股供股股份筹集最多约8420万港元(扣除开支前)(***设除股本重组外,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记录日期止(包括该日)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或(ii)透过发行最多83,777,***2股供股股份(***设除因股本重组及尚未行使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行使或转换后将予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外,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记录日期(包括该日)止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约9380万港元(扣除开支前)。

标签: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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