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雨萌)5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对外发布的《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引导推动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更新一批设施设备,保持相关投资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事业产业协调发力,对于产业领域,主要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对于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坚持设备水平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统筹设备更新和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投入,切实让人民群众对设备更新成果可感可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更换年久失修的设备,严防债务风险,并确保可持续应用。
具体来看,《实施方案》共提出实施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行动、实施游乐设施更新提升行动、实施演艺设备更新提升行动、实施智慧文旅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电影产业高新促进行动、实施***超***设备更新提升行动、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行动等八方面14项具体重点任务。
比如,在实施演艺设备更新提升行动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更新升级演艺设备。推动文艺演出和旅游演艺等场所舞台灯光、音响、显示、机械、特效等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更新,鼓励相关演出单位更新一批安全性高、舞台效果优秀、稳定性强、能效等级高的设备,更好满足舞台内容创作展示需要和观众观演需求。在智慧文旅改造提升行动方面,《实施方案》表示,更新升级沉浸式体验设备。推动优质文旅企事业单位更新数字投影设备、智能文化设备、***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打造沉浸式、智能化新产品新内容新场景,培育新型业态,推动传统业态转型升级。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四大保障措施。其中,在“发挥资金合力”中明确各地要统筹多渠道资金,给予积极支持。鼓励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事业单位运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提高服务质量。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引导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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