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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决定终止上市,并于2024年8月30日被摘牌。目前公司已向深交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决定将为终局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圳证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4年8月15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8月15日,鹏都农牧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4、证监立案字0132024005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进行立案。4月25日,鹏都农牧发布2023年年报,巨额亏损引发深交所关注,发函要求鹏都农牧说明肉牛肉羊业务具体亏损情况、境外收入情况等。随后,公司被查出在2023年年报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部分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关联方资金拆借”披露存在错误,并遗漏披露“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5月29日,鹏都农牧以及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了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4年8月15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鹏都农牧已被***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平台”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条件:(鹏都农牧***入口)
鹏都农牧:于2024年8月15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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