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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网站21日消息,有记者问:我们关注到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发起了反补贴调查,可以介绍下相关情况吗?
答:此次调查是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调查机关收到申请后,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对申请书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反补贴调查立案条件,决定发起调查。调查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并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2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的公告》。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中国奶业协会和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乳制品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2024年8月7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欧盟***发出磋商邀请,并于8月14日与欧盟***进行了磋商。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乳制品的合计产量在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第1季度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
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补贴,欧盟相关乳制品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20项。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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