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8月16日,上海证券***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下称《实施细则》),对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增加了持有科创板市值的要求。
此举旨在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科创板八条”)有关意见。***此前发布的“科创板八条”明确提出,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
根据《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加科创板新股网下发行的,除需符合现行市值门槛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要求其在基准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目前,扣除战略配售部分,科创板新股发行数量60%以上由网下投资者获配。“参与科创板新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中,部分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较低。”一位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一定科创板股票的要求,可推动其权责利更加统一,也有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壮大耐心资本。”
该人士同时称,目前不满足市值门槛要求的网下投资者相应增持科创板股票,还有望为科创板带来增量资金,从而强化科创板价值发现功能,提升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此前,在“科创板八条”发布当天,上交所即明确科创板新股定价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这一安排旨在进一步加大网下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科创板新股发行理性报价、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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