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吨草铵膦项目”归属仍未厘清,辉丰股份又“摊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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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吨草铵膦项目”的归属,成为辉丰股份(002496)(002496)多年无法回避的问题。受此******影响,2020年至2023年,公司财报已连续4年被出具保留意见。

就在5月17日晚间,辉丰股份披露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其中提到关于瑞凯化工“侵害股东利益”诉讼***,辉丰股份向***提起上诉,但被***判决驳回。辉丰股份申请再审,并于2024年1月收到***送达的《立案通知书》。辉丰股份表示,“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5月17日晚间,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致电河北商人郭俊辉,对方也表示,“我们的争议还没有结论。”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股权***尚未厘清之际,辉丰股份与安道麦之间也出现仲裁***。

“5000吨草铵膦项目”归属仍未厘清,辉丰股份又“摊上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5000吨草铵膦项目”仍是悬案

2015年6月份,辉丰股份宣布以自有资金2.69亿元投资瑞凯化工,投资后持有瑞凯化工51%的股权,河北商人郭俊辉方面持有49%的股权。瑞凯化工主要产品为草铵膦原药,辉丰股份当时希望借此扩大公司在除草剂市场的份额。

2016年4月21日,辉丰股份公开发行了总额8.45亿元的可转债,其中5000吨草铵膦项目预计投资6.86亿元。2020年10月29日,辉丰股份宣布拟将重组后的全资子公司科利农51%股权、上海迪拜1%股权转让给安道麦,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包含5000吨草铵膦项目。

辉丰股份当时公告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不过在公告披露后,瑞凯化工向深交所投诉称,辉丰股份即将出售的5000吨草铵膦项目实际是瑞凯化工投资建设的,双方争议由此公之于众。

辉丰股份与郭俊辉方面的***仍在持续,使得辉丰股份无法实施对瑞凯化工的生产、经营管理,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瑞凯化工的控制,并将投资款转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2022年,公司已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242.65万元,但因审计程序受限,会计师无法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准确性。关于瑞凯化工有关***,辉丰股份向***提起上诉,***判决驳回。深交所在近日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要求辉丰股份说明该诉讼仍属于重要或有事项且无法确定影响的合理性。

对此辉丰股份回应称,自2020年11月以来,瑞凯化工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表,辉丰股份多次沟通未果,以股东知情权为由提***讼,并于2022年1月收到***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瑞凯化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资料。

辉丰股份表示,瑞凯化工已于2021年6月停产,股东矛盾尚未解决,部分诉讼还在进行,加之其环保安全问题以及生产工艺落后导致生产成本过高,“复产可能性不大,未来不能持续经营。”在失去对其控制权的情况下,辉丰股份依据能够掌握的所有财务资料,对公司持有瑞凯化工51%股权价值进行会计估计,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242.65万元。

辉丰股份回复公告显示,关于瑞凯化工“侵害股东利益”诉讼***,辉丰股份向***提起上诉,但被***判决驳回。辉丰股份申请再审,并于2024年1月收到***送达的《立案通知书》。辉丰股份表示,“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3年度报告中对该诉讼进行了披露。”

安道麦向辉丰股份追讨6000余万元

就在5月13日,辉丰股份披露了一起仲裁事项,该事项的发起方正是安道麦。仲裁通知显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于2024年5月8日收到申请人安道麦提交的以辉丰股份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文件。

安道麦请求裁决辉丰股份向安道麦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人民币6453.58万元,以及未能按时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的损失赔偿金、仲裁律师费15万美元等全部费用。辉丰股份称,由于该仲裁案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辉丰股份并未披露上述仲裁事项的原委,不过在5月9日晚间,安道麦披露的仲裁事项公告中,详细介绍了这期***的起因。

根据2020年2月26日安道麦与辉丰股份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辉丰股份承诺其子公司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农一网”)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由其业务产生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的平均年度毛利润(“农一网业务毛利润”)至少应达到人民币860万元(“农一网业务基准”)。如农一网业务毛利润未能达到农一网业务基准,辉丰股份需按相关公式向公司支付价款。

2021年至2023年期间,由农一网业务产生的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毛利润总计人民币1090.71万元,平均年度毛利润为人民币363.57万元。辉丰股份应向安道麦支付人民币6453.58万元的价格调整支付款项。

2024年2月21日,安道麦向辉丰股份发出通知,要求辉丰股份在2024年2月18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6453.58万元的价格调整支付款项。截至公告披露日,辉丰股份尚未向安道麦支付价格调整支付款项。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安道麦启动对辉丰股份的仲裁程序。

辉丰股份与安道麦仲裁事项的“主角”,就是辉丰股份于2021年收购的农一网81.41%的股权。这次交易的对方为盐城农一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仲玉容,她是辉丰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仲汉根之女。在这桩1.35亿元的收购中,仲汉根向辉丰股份承诺交易标的2021年―2025年度经审计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如农一北京公司2021―2025年度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累计净利润的80%,仲汉根按照约定履行利润补偿义务。

截至2023年度,农一网业绩承诺期内经审计累计实现净利润91.67万元,其中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04.95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800.38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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