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上海市人民***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有序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和走出去。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营商环境,按照内外资平等以及优先使用人民币原则,鼓励外资扩大创业投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台以及海外进行投资。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国际专业投资机构和团队在境内设立人民币基金,发挥其投资经验和综合服务优势。探索开展境外机构投资人参股人民币基金一次性结售汇试点。
校对:廖胜超
标签: #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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