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锦河
5月22日晚间,恒大汽车(HK0708,股价0.38港元,市值41.21亿港元)在港交所公告,公司的附属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汽车控股”及其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以上统称“相关附属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地方行政部门下发的函件。
相关附属公司自2019年4月29日起与相关地方行政部门签订一系列的投资合作协议。因本公司未按相关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相关地方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要求相关附属公司:解除相关协议;向相关地方行政部门退回已发放的各项奖励及补贴合计约人民币19亿元,相关附属公司并需互负连带责任。目前,相关附属公司***向相关地方行政部门致函协调。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3月27日,恒大汽车在港交所发布全年业绩公告。公告显示,恒大汽车2023年收入为13.40亿元,同比增加900.04%;毛亏0.51亿元;净亏损合计119.95亿元,同比减亏56.64%,其中:终止经营之业务(即剥离地产项目)亏损10.61亿元,资产处置、资产减值等非经营性亏损63.84亿元,经营性亏损45.50亿元。
据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累计亏损及股东亏损分别为1108.41亿元(2022年为989.06亿元)及376.93亿元(2022年为686.51亿元)。于2023年12月3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9亿元(2022年为2.20亿元)。
恒大汽车在公告中表示,董事已审阅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现金流预测涵盖自2023年12月31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期间。他们认为,考虑到上述***和措施,本集团将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为其运营提供资金及应付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内到期的财务责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制造基地按市场需求生产恒驰5,累计生产下线1700辆,累计交付超过1389辆。近期由于资金原因,集团安排部分人员放***,天津工厂暂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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