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5969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13007亿元,增长4.1%。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732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6364亿元,增长3.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6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4559亿元,同比增长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410亿元,增长4.5%。其中,6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141亿元,增长1.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591亿元,增长3.8%。
按消费类型分,1―6月份,商品零售额20***26亿元,同比增长3.2%;餐饮收入26243亿元,增长7.9%。其中,6月份商品零售额36123亿元,增长1.5%;餐饮收入4609亿元,增长5.4%。
按零售业态分,1―6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超市零售额同***别增长5.8%、4.5%、2.2%;百货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分别下降3.0%、1.8%。
1―6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70991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9596亿元,增长8.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3%;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7.8%、7.0%、7.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计算口径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由于纳入网上零售额统计的重点平台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速度所***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平台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有新增平台纳入调查范围,也有不符合统计制度要求的平台退出调查范围。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23年6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4年6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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