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拟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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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张林霞 7月12日,烟台市宣布***收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并公布了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清单。此举旨在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

  据悉,烟台市的收购***主要针对芝罘区和莱山区的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房源范围限定在这两个区域内,要求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单套建筑面积需满足特定条件: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此外,存量商品住房应为已建成项目,并具备完整的开发建设、竣工手续,同时配备适量比例的待售车位。房源位置需具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齐全等条件。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房源和服务能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烟台市拟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烟台市住建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烟台市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的通知》,将蓬莱区百合花园一期等42个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已审批落地授信金额为50.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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