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中证智能财讯 *ST中迪(000609)7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吴珺、郭四野***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公司《2023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营业收入与经审计营业收入差异较大。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吴珺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郭四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标签: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