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保险公司再下调预定利率 消费者应理性决策避免“炒停潮”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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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孙诗卉 上海报道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获悉,部分保险公司将于6月30日正式停售3.0%的增额终身寿险,并将于7月1日上市预定利率2.75%的增额终身寿险,并且新产品已经报备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下调距离上一次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从3.5%调至3%仅过去一年。去年3月,监管就组织了保险行业协会以及23家人身险公司于三地召开座谈会。其中一个调研重点就是: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对公司和行业的影响以及对降低负债成本、提高负债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不到一个月后,监管再次发出窗口指导信号,要求下调寿险新开发产品定价利率。

部分保险公司再下调预定利率 消费者应理性决策避免“炒停潮”误导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随后,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宣布在2023年的7月底正式下线3.5%预定利率产品。而在产品预定利率下调不到一年的时间,又有险企决定将产品预定利率进一步下调,切换至2.75%。

  有利于减少利差损风险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此次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并不是应监管要求,而是险企主动为之。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部分保险公司下调产品预定利率有利于减少利差损风险。而此前在监管指导下的预定利率下调也同样是出于对利差损风险的担忧。

  近年来,我国进入低利率环境,银行存款利率经历多轮下调,目前,我国存款利率已经进入了“2”时代,而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也已经在去年全面下架了3.5%预定利率产品,并重新上线了一批3.0%预定利率产品,仅一年,又有保险公司选择再一次将产品预定利率与存款利率“同频”。

  据悉,此次部分保险公司下调产品的预定利率主要是出于为符合公司风险管控要求。历来,利差损风险是危害保险公司健康运营的头号“元凶”。

  利差损风险是指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险合同的平均预定利率而造成的亏损。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不能覆盖资金成本。利差损风险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和偿付能力,进一步导致保险公司运营难以为继,危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利益。

  这种风险主要产生于寿险公司经营中的资金运用领域,尤其在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债券类投资占比较高,约四成左右;权益类投资占比则较低,通常在10%—20%之间。在市场低利率环境中,保险投资端压力增长不可避免,利差损风险也随之增长。

  海通证券在研报中表示,由于保险资金配置中定期存款、债券和非标固收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均与利率水平强相关,因此以固收资产为基本盘的配置结构决定了保险公司经营对利率环境的高敏感性。

  从2023年我国保险业整体的投资收益率来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8.16万亿元(包括独立账户和非独立账户,不含部分风险处置机构),同比增长11.05%;2023年的财务投资收益率为2.23%,综合投资收益率为3.22%。

  而这两项数据都处于十多年来的低位。其中,2.23%的财务投资收益率是2008年以来的最低数值,也是2008年之后首次降至3%以下;3.22%的综合投资收益率,则是2011年以来的“次低”,仅好于2022年的1.83%。

  A股五家上市保险公司中,2023年,中国人寿总投资收益率为2.68%,同比下滑1.26个百分点。在投资金额同比增加6083.91亿元的基础上,中国人寿报告期内总投资收益同比减少457.83亿元;中国平安总投资收益率3.0%、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综合投资收益率3.6%,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中国人保净投资收益率下滑0.6个百分点至4.5%,总投资收益率下滑1.3个百分点至3.3%;中国太保净投资收益达777.39亿元,同比增长2.3%,其净投资收益率达4.0%,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新华保险总投资收益为1.8%,净投资收益率为3.4%。

  消费者应理性选择 避免“炒停潮”误导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认为,在整体低利率的环境下,增额终身寿这类保险产品依然具有明显的保值增值优势,增额终身寿锁定固定利率,基本保险额度按约定比例逐年递增,并且固定利率计入保险合同,具有确定性,对有中长期储蓄意愿的消费者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对于消费者来说,需要谨慎看待每次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下调后引发的“炒停潮”,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的消息发布后,不少保险营销员都会在朋友圈、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中发布“xx%预定利率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即将停售,建议消费者抓紧‘上车’,赶上这一轮高收益。”诸如此类的话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何小伟表示,“炒停售”是保险公司常见的营销策略。“消费者往往对产品不是特别敏感。虽然监管有禁止‘炒停’的规定,但这一类宣传语往往在朋友圈出现,现象广泛、监管成本高,很难禁止。”

  对此,有业内专家提醒,保险产品的本质是风险保障,而不是投资理财,消费者不应该为了过度追求收益而盲目购买保险产品。增额终身寿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消费者应充分考虑该产品的流动性问题,其3%的预定利率并不代表增额终身寿险的实际收益率,提前退保还可能出现损失。

  以对预定利率高度敏感的增额终身寿为例,增额终身寿作为储蓄类保险产品,其通常具有较长期限的封闭期,根据不同的条款,通常常见的封闭期在5年到10年左右。而这也是与银行存款等储蓄方式最大的区别之一,增额终身寿适用于5年或者10年以上的中长期储蓄规划,如果是短期内就要使用的钱,不建议选择投保保险产品。

  与此同时,在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前虽然会出现一波销售热潮,但在后续,产品预定利率下调之后,如何调整策略,适应产品吸引力降低的状况还需要各家保险公司积极应对。何小伟认为“‘炒停’策略固然会发挥一定作用,带来销量,但更进一步,中小型保险公司更需要考虑失去‘高定价利率’这个卖点后,公司该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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