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石雨昕 每经编辑 陈 旭
随着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普及,从理发店、美容院、餐馆到家政服务、线上网课……充值办卡,按次扣费,这种消费模式已经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
但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享受到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坑”也越来越多,比如购买商品和服务预付充值,实际消费时却发现服务“缩水”;商家承诺预付卡“退款自由”,申请时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为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案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6月6日,最高人民***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不断扩张的时候,消费者的权益应该怎么保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多种无效的霸王条款,此外对经营者“套路营销”“卷款跑路”“恶意逃债”等行为也作出回应。记者就此***访了多名律师、学者,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解读。
拟认定几种格式条款无效
最高法介绍,征求意见稿规范的预付式消费是指,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
标签: #预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