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因5大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其中,总行6073.98万元,分支机构65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主要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涵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以及其他方面。
对于此次处罚,平安银行回应称,该行于2019年接受原中国银保监会检查,近日收到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该行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处罚。
平安银行表示:“5年来,我行认真落实监管检查各项要求,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该行将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合规检视与排查机制,强化合规文化理念和制度机制建设。同时,我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践行金融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金融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大额罚单频现。
去年2月份,原银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建设银行因38项违法违规事由,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99亿元。
去年12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公开22张罚单,罚没总金额3.25亿元,涉及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等银行机构、理财公司及保险机构。其中,中信银行因存在56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没2.25亿元;建设银行被罚没3791.88万元;中国银行被罚没3701.54万元;农业银行被罚没2710.***万元。根据罚单披露信息,这些银行的违规行为多发生在数年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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