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管局积极推进巨灾保险试点 构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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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受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以“四新”工程为引领,与地方***部门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大力推进巨灾保险试点,联合浙江省应急厅、浙江省财政厅,以预防和分散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风险,加快灾后社会秩序恢复为目标,探索财政支持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保险服务地方防灾减灾的协同机制,在保障灾害损失的基础上,实施“保险+服务”双轮驱动,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巨灾保险工作体系,为支持浙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省级统筹和市县协同相结合,建立健全跨部门试点工作机制。主动跨前、密切协作,联合浙江省应急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和方向,建立跨部门试点工作机制,并由省财政给予试点地市不超过保费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推动试点地区根据当地灾害特点和需求,细化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巨灾保险赔偿资金使用办法》《巨灾保险服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巨灾保险保障内容、赔付流程、服务要求,提高巨灾保险规范化水平,助力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创新突破。

  二、坚持民生保险和指数保险相结合,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巨灾保障需求。指导试点地市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分步推进”的原则,合理设置灾因和保障方案。温州、台州围绕沿海地区台风和强降雨多发易发的实际,在市、县两级分别构建台风指数和强降雨指数保障。2023年7月,第5号台风“杜苏芮”给温州部分区县带来暴雨和特大暴雨,触发强降雨指数保险理赔,6家承保公司12小时内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付了840.224万元。丽水结合山区强降雨和地质灾害特征,设计包括巨灾人身伤亡保险、巨灾家庭财产保险和应急响应费用损失保险的综合保障方案,保险公司在查勘定损后将理赔资金直接支付到受灾群众个人账户,有效提升老百姓(603883)的获得感。

浙江监管局积极推进巨灾保险试点 构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坚持保险理赔和减灾服务相结合,更好发挥保险服务社会治理作用。指导保险公司依托保险营业网点的地域优势和防台防汛力量,建立巨灾保险服务团队,积极配合***开展现场防灾演习、应急救助演练、防灾防损知识普及、汛期灾害风险减量服务等,协同推进“保险+服务”发展模式。如丽水市创新开展建立“防灾减灾典型示范乡镇―保险机构”一对一协同建设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全过程、多方位深度参与基层防灾减灾工作。2023年,全省3个试点地区总计支出保费6680万元,最高撬动近5亿元风险保障金,保险责任涵盖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泥石流、滑坡等主要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乘数放大效应。试点落地以来,累计获得2429.53万元保险理赔资金,为应急救援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坚持科技创新和提质增效相结合,强化***部门联动打造工作合力。着力畅通***部门和保险公司***互动共享渠道,加快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推动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平安产险浙江分公司在数据共享、风险分析、监测预警、灾损统计、教育培训等方面与浙江省应急厅开展交流合作,通过联通水浸传感系统、鹰眼灾害风险分析系统,对“浙江省减灾大脑”模型进行校验优化,不断提高全省灾害风险分析能力和预警预报水平。在政务软件“浙政钉”上线“温州巨灾保险指数触发在线”小程序,破除应急、财政、气象等部门及保险机构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台风和强降雨灾害数据实时获取、灾害情况动态可视化展示、理赔触发和赔偿金额在线计算,科技赋能实现“秒级响应、分钟级理赔、小时级资金到账”,最快速度支撑当地救灾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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