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 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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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 旭    

  昨日(4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以下简称《行动***》)。

  《行动***》提出,要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发文 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访时表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化是与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匹配的。“法治经济需要让每一位公民的信用有记录,这种信用不仅是一套数据,一套评价体系,更要成为一套法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关于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目标、任务和制度框架。

  《行动***》要求,推动解决重复赋码、***多赋等重错码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权责,完善赋码部门与国家代码中心的数据共享与校核机制。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更新代码库。

  同时,《行动***》要求,加快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后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名称、唯一运营主体。将地方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22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信用立法迈出的重要一步。

  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其中,社会信用建设法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类别。

标签: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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