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于2024年6月3日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了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的深入实施。会议强调了出资人定位,并决定修改和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以突出严格的基调,并确保监管制度具有足够的约束力和明确性。
会议决定,中央企业将原则上不再新设、收购或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那些对主业服务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此外,会议还强调了企业主体责任的压实,要求企业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风险底线不被突破。
为了更好地防控风险,会议提出将更多***用信息化手段,力求做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和早处置。同时,对因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情况,将进行追责问责,并确保涉及***违法问题的线索及时移送给相关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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