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满一年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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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萌

  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满一年。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共同签署RCEP,并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协定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RCEP区域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金额均占全球比重约30%,协定对15方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一年来,RCEP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各成员国间经贸往来愈发活跃,众多企业也从RCEP全面生效带来的关税优惠、通关简化、贸易投资便利化等红利中受益。

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满一年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原产地证书是货物在进口方享受关税减免的必备凭证,被誉为国际贸易的“纸黄金”。6月3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国贸促会了解到,2024年1月份至4月份,全国贸促系统RCEP原产地证书签证金额共计23.45亿美元,同比增长2.44%;签证份数共计7.80万份,同比增长19.57%。

  据上海海关数据,自2022年1月1日RCEP落地生效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上海关区享惠进出口总值达到1387.9亿元。进口方面,上海海关指导2780家企业利用RCEP优惠政策进口累计712.2亿元,税款减让累计17.0亿元,享惠企业数、享惠货值、税款减让金额均稳居全国首位;出口方面,企业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累计19.0万份,涉及货值累计675.7亿元。今年前4个月,上海海关累计签发出口原产地证书3.2万份,货值99.8亿元,同比增长17.1%和2.3%。

  “今年以来,我们公司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已经超过100份,涉及货物价值超过350万美元。”宁波市一家纺织品制造企业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关税减让大大降低了出口成本,对于企业开拓市场、稳定客户助力颇多。

  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智库专家洪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访时表示,RCEP通过降低关税壁垒,为我国企业进出口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准入条件,增强了区域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企业可以利用成员国间的关税减免,降低出口成本,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同时,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成本下降,有助于企业优化生产成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此外,统一的贸易规则简化了通关流程,减少了非关税壁垒,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加速了商品流动。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RCEP的亮点之一。经海关依法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企业可更为便利地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提升通关便利。

  比如,据南京海关数据,今年1月份至4月份,江苏省46家企业获批RCEP项下“经核准出口商”,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份数增长2.32倍。江门海关则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关区企业成为“经核准出口商”,支持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据其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关区通过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已达17家。

  “尽管RCEP带来了显著的贸易便利,但其相关规则利用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洪勇说,比如,原产地规则的复杂性要求企业深入理解并有效证明产品符合原产标准,这需要更加简明的操作指南和培训支持;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的实施效率和透明度也有待加强,以方便更多企业享受自我认证带来的快捷出口流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RCEP覆盖了15个国家,每个国家可能有不同的原产地规则和标准,导致其认证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在RCEP框架内进一步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原产地规则,以简化程序、降低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此外,RCEP需要建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国之间可能出现的贸易争议,以维护协定的公正和可操作性以及稳定和可持续性。

  未来企业如何用足用好RCEP政策优势?洪勇表示,未来,各地产业和企业应积极对接RCEP框架下的优惠政策。首先,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学习和培训,确保企业能准确理解和运用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核心条款,优化产业链布局;其次,利用RCEP的开放市场,拓展多元化出口渠道,特别是加强对新兴市场的开发;再次,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标准接轨能力,增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最后,加强与RCEP成员国间的投资合作,利用外资促进技术引进和产业升级,同时探索共建跨境产业链,共同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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