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授信调查及管理严重不尽职,被江西监管局罚款40万元。
熊某(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个人业务部员工)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窦某(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石某扬(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被警告;熊某燕(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授信专职审批人)被警告;李某伟(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副行长)被警告;蒋某凡(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首席风险官)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黄某(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长)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廖某东(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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